中山市政策補貼來了!

根據中山市印發《中山市支持港澳居民到中山就業創業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和南區關於印發《中山市支持港澳居民到中山就業創業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我們來了解一下南區國際青年科創谷關於港澳青年就業創業的政策補貼吧!

一、創業扶持金

畢業5年內青年在中山成功創辦初創企業且正常經營6個月以上。可一次性獲得1萬元創業資助。

二、創業場地租金補貼

普通高等學校、職業學校、技工院校學生(在校及畢業5年內)和出國(境)留學回國人員(領取畢業證5年內)、復退軍人、軍轉乾部以及登記失業人員、就業困難人員租用經營場地(含社會資本投資的孵化基地)創辦初創企業並擔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的,在領取營業執照或辦理其他法定登記註冊手續起3年內,可按年度申請每年6000元,補貼期限累計不超過3年的租金補貼。

三、創業帶動就業補貼

在我市登記註冊3年內的小微型企業、個體工商戶、民辦非企業單位和農民專業合作社、家庭農場,吸納勞動者就業辦理就業登記手續並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按其吸納就業人數給予一次性創業帶動就業補貼。招用3人(含3人,法人除外)以下的按每人2000元給予補貼;招用3人以上的每增加1人給予3000元補貼,總額最高不超過3萬元。

四、創業項目獎勵

獲得國家、省、市創業大賽前3名在本市創業取得《工商營業執照》或《非企業法人登記證》,辦理就業登記且繳納社會保險費滿6個月,給予10萬元創業項目資助。
注:成功申領創業扶持金、創業場地租金補貼、創業帶動就業補貼、創業項目獎勵其中一項,南區辦事處也會有相應的補貼。

五、港澳青年人才住屋補貼

入駐轄區創新創業基地的港澳創業團隊帶頭人或國家教育部認定研究生以上學歷的港澳青年免租入住。進駐基地創業就業累計滿3個月或以上、經基地審核認定到轄區創業就業的港澳青年,按照100元/人/日的標準,給予最高6000元住房補貼。

六、港澳應屆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就業補貼

港澳應屆高校畢業生到中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社會組織等就業,或到鎮區、村居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崗位就業,簽訂一年以上勞動合同並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滿6個月,一次性獎勵3000元就業補貼。

七、港澳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就業崗位補貼

畢業5年內港澳高校畢業生到鎮區、村居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崗位就業,從事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工作,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並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滿6個月。可享受每人每月500元的崗位補貼,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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